关于选派本科生赴东北大学交流访学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6-15 1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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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教字〔2009〕5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与东北大学交流培养协议,2009年秋季学期学校将从2007级、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派30名学生赴东北大学交流访学(1学年),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东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见附件1)的我校2007级、2008级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交流访学,申请交流访学的学生需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并于6月18日前将申请表交到教务处合作培养科(行政楼309)。
    二、相关费用
    1、学费:访学学生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2、住宿费:访学学生按访学学校标准向访学学校缴纳住宿费;
    3、其他费用:访学学生在访学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访学学生在访学期间的相关要求
    1、访学学生在访学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我校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我校开设的学分;
    2、访学学生按照访学学校的规章制度,享受访学学校学生的相同待遇;
    3、访学学生一经派出,不得中途擅自返校,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本人申请,双方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咨询电话:85166253。
 
 
附件一:《东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
附件二:《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
 
 
                                                       教  务  处
                                                      2009年6月15日
    
 附件
- 附件一:《东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xls 
 - 附件二:《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