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6]2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 时间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 申报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提名奖20项。
  三、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3. 专著4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5月20日之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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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doc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